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,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制定了 《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明确自2025年6月起至2027年6月,通过开展试点工作,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医院免陪照护服务模式。
《方案》明确,试点任务聚焦五方面: 一是确定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医院和病区, 二是按需合理配备人员数量, 三是规范免陪照护服务行为, 四是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股票20倍杠杆, 五是加大后勤支持保障力度。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住院期间,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,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,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。
发布于:北京市